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发改投资字96号
项目名称:西花岗经济适用房项目
项目地点:
公告标段名称:电梯机房分体挂壁式空调采购及安装
招标数量:244台
资金来源:其他
招标内容及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 如为制造商参加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且所投品牌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空调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投标授权书;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1年7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分体空调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
1)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关生产许可证,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制造商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说明,投标申请人在南京须有维保机构并做到1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2)本次招标的空调均要求为投标品牌在市场零售的机型,制造商应提供投标品牌1P挂壁机市场零售的机型列表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工程机; 3)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
2、联合体投标:
否
3、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07月28日至201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2、发售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东边门3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600.00 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0: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5室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凡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应将原件单独封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否则视同放弃本标段投标权。 4)投标人须单独制作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否则视同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律放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格式自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9号
邮编:
联系人:陈钰哲
电话:025-85633668
传真:
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建设银行东边门310室
邮编:210024
联系人:石朗浩、陈晓洁
电话:025-83701684
传真: